地塊名稱 | 禪港東路東側、湖翠一路南側地塊 |
地塊地址 | 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(qū)禪港東路東北側、湖翠一路東南側 |
地塊面積 | 37689.23m2 |
地塊規(guī)劃用途 | 居住用地(R2) |
結論 | 1990年之前地塊為農田,主要種植水稻;1990年地塊內開挖了魚塘,附近村民承包魚塘進行養(yǎng)殖活動;2013年,地塊進行第一次填土,填土活動持續(xù)到2014年;2016年,地塊進行第二次填土,填土后空置;2016~2018年,地塊無明顯變化;2019年,地塊北側綠蔭路和西側湖翠一路開始修建,開挖土回填至地塊北側。2021年,地塊開始用做臨時堆沙場,至2022年,地塊北部區(qū)域均用于臨時堆沙。2023年地塊內結束堆沙,至今為荒地: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了25個土壤采樣點,每個點位垂直方向采集4-5個樣品,共采集101個土壤樣品,分析了GB36600-2018要求的45項基本參數、鋅、石油烴(C10-C40)、pH、水分,共49項;共布設了4個地下水監(jiān)測井,共采集4個地下水樣品用于調查地下水水質,檢測指標包括:常規(guī)指標(pH、濁度)、重金屬與無機物指標(銅、砷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鉛、鎳、鋅)、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-C40),共11項。 (1)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101個土壤樣品中,所有土壤樣品的所測的GB36600-2018的45個基本項、鋅、石油烴(C10-C40)的檢測結果均沒有超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和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 25.3-2019)推導的計算值。 (2)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4個地下水樣品所測pH、砷、鎘、鉻(六價)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鋅、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-C40)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III類標準限值和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 25.3-2019)推導的計算值。 調查地塊的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符合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的使用要求,有機及重金屬污染風險較低,符合規(guī)劃的二類居住用地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要求;地下水中濁度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III類標準限值,根據地塊未來規(guī)劃用途,地下水不開發(fā)使用,地下水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可控,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現狀符合二類居住用地使用要求。 |